【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的公告

【颁布部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1998年05月29日

【实施日期】1998年05月29日

【正  文】

 

《福建省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已经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5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