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审查注册中心更名的通知

【文 件 号】国药监办[2001]393号

【正  文】

 

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审查注册中心更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审查注册中心更名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1]102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审查注册中心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编制由10名增加至30名,经费自理。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