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2011〕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安全监管局、总工会:
现将《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7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以及咨询、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请各地于8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上报省有关部门。
省卫生厅联系人:林志祥,联系电话:020-83770131,传真:83848400,E-mail:83824719@163.com。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苏文进,联系电话:020-83135491,传真:020-8313548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张太海,联系电话:020-83359932,传真:83182445,E-mail:zhangtaihai@vip.sina.com。
省总工会联系人:张华平,联系电话:020-83871080。
省卫生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总工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