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指定经销关系品种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核查,自2008年9月18日发布“关于部分品种指定经销关系的通知”后,目前仍有部分挂网品种在全省各地市未指定经销关系。经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仍未指定经销关系的品种(具体品种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后将根据《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有异议,请于2009年1月15日下午5时前将书面意见交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