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方健康网:www.fm120.com 时间:2008-7-15

 
 
粤卫办函〔2008〕23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驻穗及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8〕148号,下称粤人发〔2008〕148号)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2008年9月10—12日为我厅受理省直、厅直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为省卫生厅办公楼4楼会议室。9月16日为受理各市申报材料时间,受理地点为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市各单位自定。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严格按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的文件目录见附件1。
    (二)凡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且成绩入围(优良)。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按考试专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评委会设置及评审的学科专业参见《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分类表》(附件2)。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预防等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登记注册,执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符。
    申报妇女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妇产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申报儿童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儿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执业类别为临床类,拟申报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统一归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也可在各临床或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取得“卫生系列(副)主任技师”资格。
    (四)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要求,经抽取,2008年申报中医药、预防医学、医技、药学专业高评委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进行答辩,答辩内容由答辩委员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确定,每人答辩的时间约15分钟。答辩的时间安排在10月25-26日两天(星期六、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的规定,符合专业工作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此文章共有31 2 3

来源:广东省卫生厅
作者:
责任编辑: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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