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将申报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不便于张榜和网上公示的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监督公示和受理信访必须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民营企业及其他单位均由其业务归口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按《信访条例》要求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
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核查工作不得停止。公示结束后,由受理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报送的材料。一要审查数量。当场清点申报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与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的记录是否相符;二要审查程序。重点审查申报过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单位公示是否规范,有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有否审核盖章,申报时间、公示时间、以及单位审核时间之间是否有矛盾等;三要审查条件。按照省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有严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限制的专业,还要审查申请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是否相符,其业绩是否依规取得;四要对申报程序违规、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写明原因,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四、评审收费
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580元(含各市送审费用,不含资格证书费),论著鉴定费200元,共78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每人另收取140元。
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告知申报人上交的费用已缴交财政专户,无法办理退回的有关手续。
省(厅)直和部属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主要文件目录
2.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专业分类表
3.200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清单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来源:广东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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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e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