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临床医疗行为将会有伦理指导准则
南方健康网:www.fm120.com 时间:2008-3-24

    本报讯 (记者刘 虹)我国将针对临床医疗行为出台伦理指导准则。日前,这部《临床医疗行为伦理指导准则》(草案)已经进入专家讨论修改程序。

  草案提出,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伦理原则为“尊重原则、知情同意原则、有利/不伤害原则和平等原则”。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临床医疗行为和诊疗活动中应符合医学伦理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伦理委员会。草案特别提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难以决策的复杂医疗问题时,应当向医院伦理委员会咨询或向第三方寻求帮助,选择符合患者利益的最佳解决方案。草案提出了临床基本医疗行为需遵守的19条伦理原则、特殊医疗行为需遵守的6条伦理准则等。据了解,《临床医疗行为伦理指导准则》将于充分讨论修改后适时推出。

 

来源: 健康报
作者:刘虹
责任编辑: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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