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30岁,某公司海员。三年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失眠,头晕,记忆力减退,易发脾气,工作能力下降,近一年来出现敏感多疑,被害感,觉得周围的环境改变和有人跟踪监视他,别人的一举一动,都是与他有关或针对他,心中感到害怕,惊恐。即使家人也不信任,认为单位的人与家人串通谋害他,因此,处处小心谨慎,不敢吃家人煮的食物。曾对家人说“你们不必假情假意,我已从无线电台中听到了,你们都想害我”。家人发觉他精神不正常,劝他到医院检查,但他拒绝,继续照常上船工作。某日晚上,突然用铁锤猛击同房工友头部,致工友当场死亡。后被公安部门收审,据他交待,是晚听到无线电声,“称他要杀我,我想,如果我不先下手,必被他所杀,于是就把他杀了”。经精神病医学专家的鉴定,确定其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是在被害妄想病态支配下行凶杀人的。
妄想是思维障碍中最常见、最重要的症状。妄想是一种在病理基础上产生的歪曲的信念,病态的推理和判断。它既不符合客观现实,也不符合所受的教育水平,但病人对此坚信不移,也不能以亲身体验和经历加以纠正。
妄想是十分复杂的心理变态(精神病态现象),这种变态心理活动对患者整个心理行为的影响极大,它是精神病(尤其是精神分裂症)最常见的症状之一。根据它的表现分为被害,夸大,钟情,疑病,嫉妒,物理影响妄想等。
妄想,是心理活动的一种变态现象,心理活动之所以出现妄想变态,其原因有三:
①疾病和遗传;
②社会及外界各种因素影响;
③心理活动过程的紊乱。
这三种因素以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混同作用,最后形成妄想。妄想一旦形成,就不能用正常心理方式去理解,因为妄想心理活动是沿着异常,即病态的神经通路进行思维等心理活动的。
有妄想的患者可能在病态思维的支配下采取种种的行为,如攻击他人,伤残他人,伤残自身,反复诉诊等。妄想是否付诸行动,主要取决于患者人格是否完整。具有被害妄想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人格一般尚完整,最易采取危险的行动,上述例子就是证明,因此,对于那些有明显被害妄想,嫉妒妄想,物理影响妄想等精神病患者应引起特别注意,以防发生殃及个人、他人及社会的危害行为,同时及时请精神科医师诊治。
来源:广州市脑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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