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
文件
卫监督发[2005]386号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公安厅局、工商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中医药管理局:
2005年9月23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医院门口的“牛皮癣”》为题报道了“号贩子”、“医托”在北京协和医院活动猖獗,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问题。为此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谋财坑害病人的不法分子,并予以曝光。《焦点访谈》报道的问题在其他地方尤其是医疗资源相对集中的大城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破坏了医疗服务秩序,不仅使病人蒙受经济损失,还延误了疾病的诊治,严重损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 “医托”专项执法行动,作为推进和深化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公安、工商、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近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将专项执法行动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起来,与打击商业欺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由卫生、公安、工商、中医药管理部门共同部署,以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按照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法分子,决不手软,切
来源:卫生部网站
作者:
责任编辑: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