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时了解和评价项目执行情况,不定期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查访”,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根据前一阶段的任务落实情况,对全省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公布监督电话和举报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组织有关人员联合新闻媒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追踪报道,既加强了宣传力度,又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和管理制度,把落实援助任务列入目标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援助双方确定的项目协议书目标任务不明确的要求签订补充条款。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推动项目的健康持续发展。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在当地媒体对“工程”和派驻专家进行专题报道,组织专家开办知识讲座、健康课堂,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提高项目运行效率,真正使农民群众受益。
(摘自《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简报》第九期)
山东开展全省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和乡村医生评选活动
近年来,山东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全省农村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为保护农民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立足农村、爱岗敬业的农村卫生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近日,山东省卫生厅全面启动评选全省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和乡村医生活动,拟表彰在省内任现职的乡镇卫生院院长100名,授予“山东省百名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称号,并给予嘉奖一次;授予其中特别优秀的10人“山东省十大杰出卫生院院长”称号,记三等功一次;拟表彰在村卫生室从业的乡村医生200名,授予“山东省优秀乡村医生”称号,并推荐其中特别优秀的16名参加“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
(摘自《山东农村卫生简讯》第5期)
青海确定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示范县
青海省湟中、都兰、贵南、刚察县在实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过程中,领导重视,县、乡工作机构健全,加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筹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工作扎实细致。同时,严格执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基金财务管理规范,农牧民参合率连续两年在85%以上,参合农牧民满意度在80%以上,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近日,青海省将湟中、都兰、贵南、刚察县确定为全省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示范县。要求各试点县以示范县为榜样,找出差距,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拓创新,争创示范县,全面推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稳步建立和持续发展。
(青海省卫生厅)
江苏雨花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卡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农民看病负担,解决贫困农民看病难的问题,遏制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制定了面向贫困农民的“大病救助卡”制度。
今年初,该区向各街道发放了《农村因病致贫情况调查表》。在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偿现场会上,向近几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大病、重病患者中家境尤为困难的参合人员,发放了医疗救助卡。持卡人在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挂号费和住院护理费全免;二是住院床位费减半,住院手术费优惠30%,常规检查费用享受优惠。
实行“大
来源:卫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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